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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的航空运输程序
所属栏目:【航空货运新闻】  日期:【2017-06-15 12:07】  阅读:【】 次
    天津空运是一家专业的空运公司,

    今天,天津空运跟大家分享一下进口货物的航空运输程序。

    1)在国外发货前,进口单位就应将合同的副本或订单以及其他有关单证送交进口空港所在地的空运代理,作为委托报关、接货的依据。

  2)货物到达后,空运的代理接到航空公司的到货通知时,应该从机场或航空公司营业处取单。

  3)空运代理取回运单后应与合同的副本或订单核对。

    4)海关审单通过后,空运代理应按海关出具的税单缴纳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5)海关放行后,属于当地的货物立即送交货主;如为外地货物,立即通知货主到口岸提取或是按事先的委托送货上门。

  6)对需办理转运的相关货物,如不能就地报关,应填制“海关转运单”并附有关单据交海关制作“关封”随货转运。

  7)提货时如果发现了缺少、残损等情况,空运代理应向航空公司索取商务的记录,交货主向航空公司进行索赔,也可根据货主委托代办来索赔。

    8)如一张运单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货人,则空运代理应按照合同或分拨单上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开箱办理分拨与分交。

  9)如果货物系样品、样本、礼品,应由进口单位填写样品、礼品单交空运代理办理报关。

  10)如集中托运的货物系驻华使领馆、商社代表或外籍工程技术人员的物品,空运代理应通知收货人自行办理报关提货,如海关同意,空运代理也可接受委托代办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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