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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空中运输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所属栏目:【航空货运新闻】  日期:【2017-06-15 12:05】  阅读:【】 次

        航空货运代理与服务客户和航空公司都要签订合法的合同才能继续货物运输,客户的托运货物要向承运人填交货物的托运单,并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随附必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客户要对托运单填写的内容保证真实性和正确性。客户所填交的货物托运单经承运人接受后,要由承运人填发货运单,航空货运代理运输服务合同就成立了。

         客户要求用飞机运输的货物是需要填交包机申请书的,经过承运人的同意接受签订包机运输的协议书之后,航空包机的货物运输合同就宣告成立了,签订协议书后双方应遵守民航主管机关的有关包机运输规定具体实施。客户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的规定包装标准情况,可以根据保证运输安全的相关原则,按货物性质与承载飞机等的不同条件进行适当的包装。
        在运输的整个过程中要有专人来照料和监护的货物,需由客户指派押运人员跟随。押运员对货物的主要安全负责,航空货运代理要协助押运员完成押运任务。承运人需要按照货运单上填出正确的地点,按约定的期限把货物运达到收货地点。货物错运到具体地点后应在无偿运至货运单子上规定的到货地点签收人确认,如果货物逾期运到的话,航空货运代理就要承担逾期运到需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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