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22-84831028
扫二维码
空运公司资讯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空运公司资讯
航空公司在机场办理进港业务的注意事项
所属栏目:【货运代理资讯】  日期:【2023-02-06 14:03】  阅读:【】 次

  天津航空公司在机场怎样办理进港业务?

  收货人委托他人提取货物时,应凭货运单上的收货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提取货物;

  收货人应到空运公司指定的提货处办理提货手续,并负清所有应付费用;

  收货人应在航空货运单和货物提取记录上签字后提取货物;

  收货人提取货物时,应当面清点,发现货物有丢失、短少、污染、损坏或延误到达等情况,请当面向航空快递货运有关部门提出异议;

  若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在航空快递单或航空货运单上签字而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按运输合同规定货物已完好交付。

  天津空运公司提醒注意事项:

  1、所托运货物的体积不小于5x10x 20cm,不大于80x80x 120cm,单件重量不超过80kg,(具体根据机型来定)超过以上限制须经空运公司确认同意方可托运。

  2、空运公司快递按每公斤货物体积超过6000立方厘米的,为轻泡货。轻泡货物以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计重。

  3、货物包装符合民航航空货运有关要求。

  4、贵重物品请如实申报,无声明价值的货物如有丢失按民航有关规定处理。

  5、为了货物在运输中的安全,请参加货物运输保险。

  6、量大货物运输,请提前与空运公司联系并订舱。

  所有航空货运快件需要提前四个小时入仓,为确保货物能准时到达,需尽早联系下单。


上一篇:
下一篇: